学院2021级新生党员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组通字〔2015〕33号)文件精神,结合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实际情况,经研究,现将202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关系转接办法
1、重庆市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
党员组织关系从重庆市外转入学院的,应持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。介绍信抬头为“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”,去向“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”。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接收介绍信时会认真检查以下内容:(1)介绍信一式三联,第二联和第三联一并交至学院;(2)介绍信填写规范,信息准确,不能随意涂改;(3)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级及以上党组织盖章。凡介绍信不符合规定的,将退回重新办理。
2、重庆市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
党员组织关系从重庆市内转入学院的,请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转接,具体流程如下:
(1)专业为信息与通信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:“重庆市委教育工委-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-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-研究生2018级第一党支部”。
(2)专业为电子信息:“重庆市委教育工委-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-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-研究生2018级第二党支部”。
二、党员材料的核查
1、党员材料应装入该生的人事档案中,在新生入学后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统一审核。
2、入党积极分子的所有材料(入党申请书、与入党申请人的谈话记录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》、思想汇报、党校结业证复印件、共青团推优表等)应装入该生的人事档案中,在新生入学后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党委统一审核。
中共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委员会
2021年5月21日